汽车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程序规范、结果准确,据实出具检验报告,相关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归档留存;要加强质量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供科学、公正、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对存在未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伪造检测结论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情形之一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检测机构负责人按照《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曝光。
六、积极做好标准的平稳实施
客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使已公告客车满足JT/T 1094标准要求。2017年4月1日前已经取得新产品公告的客车车型,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JT/T 1094标准;2017年4月1日前已经完成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但尚未提交新产品公告申报的客车车型、已经提交新产品公告申报但尚未公告的客车车型,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JT/T 1094标准。
客车生产企业要在2017年4月1日前报送上述三类车型,技术支持单位核查汇总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客车手续时核查。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朴松爱,电话/传真:(010)82011829,13699288357,电子邮箱:sa.piao@rioh.cn;宋尚斌,电话:(010)62014121,15810302428,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sb.song@rioh.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3月7日